- +1
可恶!4个月四次盗窃同一医院,判刑!
12月9日下午,周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高某多次潜入医院盗窃财物一案,并当庭宣判:被告人高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4000元。
经审理查明,2019年7月24日晚,高某在周至县人民医院因形迹可疑被周至县公安局传唤,民警发现高某随身携带多部手机,经讯问,高某供述了其于今年四个月内四次深夜潜入医院感染科、妇产科、住院部等地盗得四部手机的犯罪事实。经认定,被盗四部手机价值1859元。另查明,从2002年起,高某因犯抢劫罪、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、盗窃罪等先后被判刑四次,这次已是“五进宫”。鉴于被告人高某具有累犯、自首、认罪认罚、多次盗窃和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病人亲友财物等量刑情节,周至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法官寄语医院人流量大且人员复杂,患者和家属要提高警惕,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,医院也应完善安保措施,切实保护患者和家属财产安全。
来源:周至法院
往期精选
原标题:《可恶!4个月四次盗窃同一医院,判刑!》
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,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,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://renzheng.thepaper.cn。
- 报料热线: 021-962866
- 报料邮箱: news@thepaper.cn
沪ICP备14003370号
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:31120170006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沪B2-2017116
© 2014-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